校内各单位:
按照学校党委部署,第十轮校内巡察工作共设2个巡察组,对4个部门(单位)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。按照《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》,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2个巡察组组长、副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如下:
一、党委第一巡察组
组 长:袁耀林 美术学院·书法学院党委书记
副组长:陆 媛 舞蹈学院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巡察单位:哲学学院党委、中华传统文化学院党总支、纪检监察学院党总支。
二、党委第二巡察组
组 长:李 华 党委巡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、巡察组组长
副组长:曾侯森 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巡察单位:遂宁校区党委。
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
2025年10月31日
编辑:向昱 审核:杜松 终审:李华